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盱眙县河桥镇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做到“三要”
发布时间:2022-10-10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 来源:

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,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,不断提高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经营效益和利用效率,杜绝暗箱操作和场外交易,盱眙县河桥镇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做到以下“三要”。

一要严控项目进场范围关,保证覆盖全面。河桥镇高效利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,除承包农户自发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外,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转让、出租、入股、抵押或以其他方式流转交易的,必须全部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进行。交易范围具体包括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、农村养殖水面经营权、“四荒”使用权、林权、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、农业生产设施设备、小型水利设施、涉农资金项目、农民住房财产权、农户宅基地使用权、农业类知识产权及其他等。

二要严把进场交易程序关,保证程序合规。河桥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,主要采取公开招标、招租、发包等市场交易方式,原则上按照提出交易申请、进行前置审核、发布流转信息、审查受让方资料、组织产权交易、签订交易合同、出具交易鉴证书等程序进行。对已经完成的交易项目,要做好自查自纠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,确保手续齐全,程序规范。对一定标的额以下的集体资产资源可适当简化交易流程,开通绿色通道。重大集体资产资源交易,事前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(代表)大会讨论通过,并经农经部门审核后方可进场交易。

三要严肃进场交易监督关,保证交易清明。河桥镇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全部进场交易提出明确要求,制定具体操作办法。要充分利用现有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,逐步完善记账、管理、预警、监督等功能。建立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台账,实行动态管理,加强定期监测,及时排查合同到期需再次交易的各类资产资源,确保“应进必进”。拓宽多种公开渠道,让群众知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存量、价值和交易情况,便于群众更好地行使民主监督权利。要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,主动接受监督,及时纠正村干部违规进场交易、暗箱操作的行为,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,构成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,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
(史瑶、王加林